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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租屋補貼】內政部營建署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延長受理時間

內政部原訂公告受理申請期間至111年8月31日(星期三)下午5時止,經評估有延長受理申請之必要,故延長受理至111年10月31日(星期一)下午5時止。

申請資格中之租賃契約起租日則配合延長為111年11月30日(含)前;其餘申請資格、申請方式、計畫戶數、補貼額度、受理申請之機關、應檢附資料,請見內政部網頁https://pip.moi.gov.tw/V3/B/SCRB0102.aspx

本校原公告:

https://sa.knu.edu.tw/p/404-1005-34648.php?Lang=zh-tw

https://sa.knu.edu.tw/p/404-1005-33597.php?Lang=zh-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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