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案有關高雄市立美術館112年春季實習申請一案,詳閱附件。
二、實習日期:自112年01月31日(二)至06月16日(五)。(週一至週五或週二至週六)
三、申請截止日:111年10月31日前。
四、申請文件如下:
(一)實習申請書乙份。(附件三)
(二)就讀學校(含系所)發正式公函予本館或提供推薦函兩封(二項擇一)
(三)自傳(含實習理由等,格式不拘)。
(四)實習計劃書,含實習目標、項目、方法、期間等。
五、實習福利:
(一) 實習期間本館提供意外傷害保險。
(二) 實習期間無提供薪資,學生往返之交通及食宿等費用概由學生自理。
六、相關網站:www.kmfa.gov.tw 。
附件如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