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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實習公告】桃園市立美術館111年實習生召募文宣及相關辦法

一、本案有關桃園市立美術館111年實習生召募文宣及相關辦法一案,詳閱附件。

二、申請對象:凡國內外各大專院校以上就讀科系與本館業務相關,並具備中文聽說讀寫能力者,且對美術館展覽規劃、教育推廣、研究典藏及經營管理等相關實務訓練有興趣之在學生。

三、申請截止日:111年06月17日。

四、相關網站:報名網址 https://event.culture.tw/TMOFA/portal/Registration/C0103MAction?actId=20032

五、實習福利:實習生為義務實習,不享有任何福利及誤餐補助,僅提供意外傷害保險。

附件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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